來源已經難以查詢了,如果有苦主看到這篇文,可請向敝人認領…假如不怕承認的話?XD
由於網路上轉文一大堆,亦不知道到底要聯結那篇好,故直接將該文詳細轉載如下,因為後續敝人有再自行依此文求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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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,請勿嘗試本危險動作,耐著性子看完敝人的求解吧~…
我不清楚台灣的燈泡是不是跟英國一樣。
在英國,燈泡的包裝紙上都有警告–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.
意思是不要把燈泡放進口中。
他奶奶的…那有人會放這東西進口中?英國人都有些白痴 ..告訴你,世事無絕對!
有天我和一個印度朋友在家中看電視,我和他談到這件事,
他告訴我他們小學的教科書也有說到,燈泡放進口後便會卡住,
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,他十分肯定書是那麼說的..但我十分懷疑,我認為燈泡的表面是十分滑的,如果可以放得進口,
證明口部足夠大讓其出入,理論上也可以拿出來。
但這印度白痴只說書上是那麼說的… 便一定是正確 ..我被他這種不求甚解的態度弄火了,
我說他笨,他說我不會英文不看書…我們便吵了起來 …我一肚火地回了家,拿起一個普通大小的燈泡在床上左想右想,
始終認為我沒有錯,想到這印度朋友的無知,也本著科學家的精神—–大膽假設,小心求證。
我決定要證實給他看。當然,我也做了安全措施…買了一瓶菜油回家。
一切就緒,二話不說便把燈泡放進口中…
不消 1秒便滑入了口,倒也容易 …照這樣看要拿出來絕無問題。
心想你這印度白痴,看看我中國人的智慧和膽色吧!不像你這書呆子…心想中國戰勝印度 … 打從心裡笑了出來…哈哈!
於是我輕鬆的拉了燈泡一下………好!我放多點力 …….. OK!
我把口張大一些
……..不怕,我把口張到最大,再放多一點力 ( 要很小心拉才能避免燈破掉)
………
媽的!…真的在嘴巴內卡住了 ……
好在還有瓶菜油……..( 30 分鐘後)
我倒了3/4瓶油,其中一半倒了進肚,但那燈泡還是動也不動 …
這時候,我只好打電話求救 ………………….正當我按到一半,我記起我口中塞了個燈泡 …如何說話?
現在我只好向鄰居求助,我寫了一張便條後便去找鄰家那老婦。
她一見我便大呼救命 …我立即給她看我的便條 —please call me a taxi and tell the driver to take me hospital.
(請招呼一輛計程車,還請告訴司機載我到醫院。)
她看了大約1.75 分鐘後大聲狂笑 …
(如果我說得出話我便 f**k 她了。)15分鐘後,計程車來了。
司機一見我,笑了一回 ( 其實他一直沒有停過)。
在計程車上不停的問我何以這麼做 …(…***… 我如何答他?)
還不停說我的口太小,如果是他的口便沒有問題…
我看看他的口真是很大…
但我好想告訴他,無論如何不要試…可惜我開不了口!
我看看他的倒後鏡,我好像含住了一條金魚…在醫院,我被護士罵了十多分鐘,說我浪費她們時間。
還要我排一條很長的龍…
我在人群中待了2.5小時 …2.5小時…
那些痛楚萬分的傷者,看見我都好像不痛了 …人人都偷偷笑出來…
我覺得自己還有些作用 …醫生把綿花放進我口的兩旁,然後把燈泡打碎…一片片的拿出來…
我的口腫得很大…最後他告訴我下回不要再試,和告訴別人我的經驗 …
我告訴他,我一定不會了。
當我離開醫院時,我在想,這地球一定沒有像我這麼白痴的生物了…
當我開門離開時,迎面來了一個人,是剛才那計程車司機 …
他口中含了一個燈泡 …….-_-||
哈~超瞎的也~差點以為是你咧~
原來燈炮放到嘴真的會拿不出來喔~
那下次是可以用來整人嗎?專整自大狂妄者?
酷炫!
不過老實說,這故事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心。
為何有東西是放進嘴裡,但卻無法吐掉的呢?
這不太合理,對吧?
此時,為了要解決這個好奇心,在這科技發達的年代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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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是上網查,而不是傻傻地買個燈泡放進嘴裡試試看~(炸)
果真讓敝人找到了答案,幾位勇者無懼的大陸同胞以身試法(好像用錯成語)地使用自己寶貴的口腔,本著求知解惑的精神,研究並探討「為何燈泡放得進口中卻拿不出來?」
根據引用來源所述…
大陸勇者一號,網路暱稱為「樹都知道」。
大陸勇者二號,網路暱稱經查為「神經智狼」。
大陸勇者三號,網路暱稱為「mutouyu」。
敝人由衷為這三位強者感到驕傲,現代科技之所以能發達躍進,全因有這樣勇於嘗試的精神啊!!
詳情網址:http://dzh.mop.com/mainFrame.jsp?url=http://dzh.mop.com/topic/readSub_7432417_0_0.html
(大陸論壇)
節錄後轉為理解的意思後,大致上有幾種說法。
說法之一:
因口腔舌根處受到壓迫,故造成嘴巴張開的幅度受限。
也就是說「將燈泡從口腔中取出時」嘴巴張開的幅度小於「將燈泡放進口腔時」,因此易進難出。
說法之二:
由於燈泡由玻璃製成,萬一破碎造成的傷害就真的很可怕。
可能是因為這樣的預期造成的緊張,使得實驗者抓錯拖力處,僅僅試著將嘴巴張大卻沒放鬆口腔內的肌肉,因此使得燈泡仍緊卡在口腔中。
正確的施力法應為舌根放鬆並下壓,如此應可順利將燈泡取出。
(※註:但敝人覺得這應適用於較小的燈泡?不知是否適用於大燈泡中。)
順道解說一下實驗者之實驗相關物品…
勇者一:
燈泡與路邊販賣機的保險套各1
感言:
真的會卡住,燈泡在口中破掉很大聲,味道很臭。
差點割傷嘴巴很危險,應該要用兩層保險套。(?)
勇者二:
以自製仿燈泡大小的「蠟燈」與保險套各1實驗。
蠟燈製作方法,詳如連結內之說明。
感言:
如說法一之說明。
另…嘴巴與脖子很酸,而且沾上不鏽鋼的蠟燭味很難用洗碗精洗掉。
勇者三:
削皮後與燈泡同大的水梨一顆。
感言:
果然嘴巴會很酸,脖子也不舒服,感謝老婆幫忙把梨一勺勺挖小,方才取出。
(這根本就是偷放閃光!)
其餘勇者的建議:使用西瓜做實驗應該比較安全,也比較軟。
啊啊,從中可以看到科技發展的感覺,對吧?對吧?對吧??
人果然還是會進步,精益求精的~
最後問一聲,有沒有勇者想要一起團購西瓜的……(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