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某論壇在「是否要讓他人引用板規」的話題上有點爭議,反對者不希望自己用心寫的版規被人一字不漏的複製、貼上,卻連告知使用的通知都沒有。
換言之,這樣的行為在於反對者(原著)來講,是不尊重他的行為。
我想試圖寫篇文章勸他別太患得患失,不過在過程中發現我沒辦法很具體清楚的把「尊重」的定義寫出來,這實在是件很奇妙的事。
大多數的人都希望被尊重,然而卻沒辦法以最淺白的方法敘述這個行為,十分值得玩味。
所以我開始了找尋這個字定義的過程…
首先,我到了「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定本」網站,查詢這個辭。
尊重:1.敬重;2.顯貴;3.自重、莊重。
太抽象了,所以再把相對應的句子拿出來比對一下。
1.「這老人家為人必定十分好,所以杜府纔如此尊重報答他。」:纔可用「才」替換,這就不多解釋。
2.「雖無過人之才,然在尊重之位者。」:雖然沒有過人才能,但他任於顯貴的職位。
3.「雖然在這裡,到底是老太太、太太的人,還該嘴裡尊重些纔是。」:到底都是有了年紀的人,說出來的話應更莊重點才是。
顯然比較起來,以「敬重」做為解釋比較接近。
我會希望被別人尊重,但要是說希望別人「敬重」…好像又有點過頭了。
雖然意思接近,可是似乎還不夠貼近「尊重」二字給我的感覺,且解釋也過於抽象而不具體。
於是,又以這兩個字在google查詢,結果發現了一個「九年一貫課程」的網頁。
瀏覽內容,似乎這比較貼近於我所想要的解釋,僅節錄關於「尊重」的部分於下。
「
……(前略)……尊重包括尊重自己與尊重他人,此處所指他人包括異於自己的群體與文化。
尊重有以下三項特色:1)尊重是欣賞自己與他人;2)尊重的學習是一種繼續不斷的過程;3)尊重是偏見態度的轉變。尊重的學習不僅是學生的任務,教師亦應學習尊重的素養。
……(中略)……
《尊重的定義》
依據Reader’s Digest Oxford Dictionary,尊重是指關注或體貼考量到別人或結果,或是避免產生干涉、傷害、貶抑、侵犯、或中斷他人言行的行為;或用體貼的態度對待。尊重包括尊重自己與尊重他人,此處所指他人包括異於自己的群體與文化。
……(中略)……
《尊重的內涵》
尊重主要在於增進學童的自尊以及對社會上其他人的理解與欣賞,並且強化其對人類的關懷。尊重自己就要由認識自我、欣賞自我開始,例如瞭解自己的長處,欣賞自己的特點,進而接納、欣賞他人。尊重包括了尊重、欣賞自己與他人,尊重的學習也是一種繼續不斷的過程,尊重也是對待自己、他人與生活環境偏見態度的改變。
……(後略)……
」
以上已刪減大部分,原想將關於尊重部分的文章全數引用,但有使本文失焦之慮,因此做罷。
有興趣詳讀全文者,可點此【http://teach.eje.edu.tw/9CC/basic/basic5.php】。
在瞭解尊重本身的特色、定義、內涵後,接著是應用方面的探討。
分為兩個角度的想法,主動-「尊重別人」,及被動-「希望被尊重」來看。
「不懂得尊重的人」便一定不值得尊重。
但這不代表就可以選擇輕視對方,因為如此反倒讓自己成為不值得尊重的人了。
「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」,雖然這句話的解釋是:「人必需要先尊重自己,然後別人才會尊重你」,但在前句可擴大為:「人必需要先會尊重自己與他人」,由要求別人主動而轉變為先反觀自己是否已先主動。
希望別人能尊重自己,這是相當合乎常理的。
但因為沒辦法控制別人,所以若是想「要求別人一定要尊重」自己,只會讓自己患得患失。
若是無法受到尊重時,先別急著去追究別人過錯、也別責怪自己,應先理性反觀自己是否已有輕視他人的行為。
有,那便是問題點,也許問題可因此解決。
無,那問題應是對方身上…,仍可嘗試解決,但能不能順利解決恐怕只能看運氣了。
但無論如何,在與人的相處上,應保持著不卑不亢的態度。
尊重他人不代表需要低姿態、卑微地和對方相處,而希望他人尊重也不應該以驕傲地以高姿態看輕對方。
我想這也算是種追求平衡吧?
雖然前文說的如此理性,但不被尊重…還是讓人覺得沮喪,只能自己勸自己別想太多了。
延伸閱讀其他關於「尊重」的文章聯結:
《可塑性校規:尊重》http://petershek.blogspot.com/2008/10/blog-post_05.html
《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網》http://teach.eje.edu.tw/9CC/basic/basic5.php
《人必自重,而後人重之》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feejr901/9834406
《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定本》http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index.html
0 Responses to “關於「尊重」”
Leave a Reply